沈阳农业大学2008年农业推广硕士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8]37号文件精神,2008年我校将继续招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名额学校自定。
一、报考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农业推广与农村发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党校系统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并取得学历证书。
2.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党校系统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
录取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的人数,不应超过本单位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二、报名及信息采集
1.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只进行网报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此次报名无效;未进行网报者,现场报名时不予受理。
(1)网上报名:报考者于7月4日9:00—7月15日16:00,登陆辽宁省指定网站(http://www.lnzsks.com/zzlk.htm),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2)现场信息确认:报考者于7月19日到我校确认报名信息、照相、交报名考试费(每科80元),地点:沈阳农业大学第一教学楼南区110。
(3)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认真核对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带电子照片),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带电子照片),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于9月15日前交回研招办。
2.资格审查:7月19日对考生进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审查,考生需交验: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查合格后留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不提供证书原件者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持有2007年GCT成绩者需有学士学位,GCT总分不低于200分,单科不低于30分。不需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拍照,只需于2008年7月19-20日到我校研招办登记报名,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及综合测试,同时缴纳考试费。
申请者在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供上述第2项所要求的资格审查材料,和GCT成绩单。对于已被外校录取的考生另外还需要提供个人申请和所报院校同意退学的退档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