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第670号关于新兽药注册目录、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670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山东华尔康兽药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注册的替米考星原料药及替米考星预混剂、溶液等5种产品为新兽药,现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质量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修订了禽流感灭活疫苗(H5N2亚型,N28株)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发布的同品种试行规程和质量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3. 禽流感灭活疫苗(H5N2亚型,N28株)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 新兽药名称 | 研制单位 | 类别 | 证书号 |
| 替米考星原料药 | 山东华尔康兽药有限公司 | 三类 | (2006)新兽药证字20号 |
| 替米考星预混剂(10%) | 山东华尔康兽药有限公司 | 三类 | (2006)新兽药证字21号 |
| 替米考星溶液(10%) | 山东华尔康兽药有限公司 | 三类 | (2006)新兽药证字22号 |
| 多拉菌素原料药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三类 | (2006)新兽药证字23号 |
| 多拉菌素注射液(1%)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三类 | (2006)新兽药证字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