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渔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在有关市、县所在地渔港建设66个渔船签证检查站,其中,中心签证检查站7个。
14)捕捞渔民转产转业工程
淘汰拆解一批海洋捕捞渔船艘,引导转移捕捞渔民4000人。
15)渔民素质培训教育
培训渔民及渔民子弟达到25万人次,每年5万人次。
16)政策性渔业保险体系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渔业、渔民、渔船的互保机制,加大财政对渔业政策性保险的支持。
5.以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增加管理手段为途径,加强系统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重点项目:
17)渔港建设
开工建设70个渔港,续建10个渔港。包括一级以上渔港项目14个,二、三级渔港项目24个,三级以下渔港项目32个,新增加港池面积1100 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的渔港防波堤达到百年一遇的标准,基本满足全省95%的渔船就近、安全避风的要求,为全面构建我省平安渔业打下基础。
18)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
建设1个省级、11个市级、41个重点渔业县级水生动物疫情预警指挥中心及疫病监控中心,在全省海、淡水设立500个病害疫情测报点、建立30 支水生动物疫情处置应急反应分队,初步建成水生动物病害的监测预报及重大疫病的预警、预防控制体系,应急反应能力显著提高,能够对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规定的水生动物疫病开展检疫;实现主要水生动物重大疫病检疫率达到70%,重大水生动物疫病死亡率下降3个百分点,初级水产品主要药物残留指标检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19)海洋与渔业执法指挥体系与装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