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渔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4.渔业标准化逐年增强,初级水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渔业标准化加快推进。完善渔业标准化工作机制,成立了浙江省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进一步加快了全省渔业标准化体系的建设进程。五年来共组织制定了农业行业标准7项,制定省地方标准70项,其中无公害标准39项。建立了省级标准化推广示范区和示范基地70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17个,全省示范面积14万多亩,带动幅射面积55万多亩。
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加大无公害生产的推广引导,增强质量安全公共服务等多项举措,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体系。首次将水产品质量安全列入《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为依法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法律依据。二是全面实施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对省内重点水产品养殖基地、出口水产品原料供应船、出口水产品加工厂、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单位或个人生产的大黄鱼、美国红鱼及鲷鱼、对虾、沼虾、龟鳖、梭子蟹及青蟹、河蟹、贝类(泥蚶、蛏子、贻贝)、海捕虾及其制品、无公害水产品等十大类初级水产品实施生产环节的抽样检测,在2005年抽取的总样品量2300批次,6974个样品检测中,产品合格率达到98.7%。三是组织开展无公害产地、产品双认证。组织实施全省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的认证,积极推进水产品品牌建设。“十五”时期全省有317个水产品养殖基地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319个水产品通过无公害产品认证,无公害水产品产地面积超过4.5万公顷,占全省海淡水养殖面积的15%,有力地促进了养殖渔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