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进口兽药监管,保证进口兽药质量安全。《兽药进口管理办法》将于近期以部令形式发布实施。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兽药进口注册审批和进口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兽药进口注册和许可管理。强化进口兽药风险评估,对不符合我国兽药行业管理政策、存在生物安全风险,以及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低于我国同类产品的兽药,坚决不予注册。建立进口兽药注册现场核查制度,对生产条件和质量控制达不到标准的,坚决禁止进口。强化进口兽药质量检验,加大进口兽药产品抽检比例,提高进口兽药产品质量。建立健全进口兽药经营管理制度,加强经营企业资质审查。要把未经注册许可的走私药品作为兽药市场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对走私进口兽药的单位和个人,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保护国内兽药生产企业合法权益和国家生物安全。
(七)提高兽药准入标准,推动兽药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快制定国家兽药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通过产业政策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实现兽药行业小规模、低层次的过度竞争向有序规范竞争转变。对新建兽药生产企业,通过布局规划调整,以投资规模、产品结构、自主创新能力和生物安全风险作为准入指标,设置企业建设前置审批条件,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坚持兽药生产企业高起点、高技术、高质量的发展方向,制定有利于促进企业联合兼并的政策措施,加快兽药企业产业化重组。兼顾中、东、西部地区畜牧水产养殖结构,以及不同地区技术和资源优势,确立不同区域主导产业,确定优先发展重点。积极培育和扶持兽药龙头企业,实施兽药名优品牌战略。积极发展高效、低污染、低残留兽药产品。鼓励宠物专用药、水产养殖用药和中兽药发展。推动兽药研发基地建设,鼓励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模式,提高我国兽药行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兽药行业的宏观指导,编制发布兽药行业发展年度报告,向社会发布兽药行业发展状况权威信息,引导兽药行业资源配置和产品结构调整。
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高兽药行业管理水平
兽药是预防和治疗动物疫病的特殊商品,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管力度。这对于保护养殖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性产品质量安全十分重要。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兽药行业管理工作水平。
第一,切实加强对兽药行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兽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规范和整顿市场秩序、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把兽药行业管理工作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要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兽药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逐级落实到基层。加强对兽药企业集中地区和兽药集散地的监管,及时查找薄弱环节,堵塞监管漏洞。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努力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在机构、队伍、经费等方面寻求政策突破,为行业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