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建立健全兽药行业监管责任制。在兽药行业管理工作中,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兽药行业管理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兽药监管责任追究制。农业部主要负责重点许可事项的行政审批,兽药质量抽检和兽药残留监控的组织,以及大案要案督办查办。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和兽药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面监管,开展兽药质量抽检和兽药残留监测,同时要充分发挥在兽药行政审批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市县兽医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主要负责流通环节监管以及兽药使用管理。
第三,加强兽药行业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兽药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建设,健全兽医诊断试剂、兽药经营、处方药管理、兽药使用管理等制度,不断完善兽药管理法规体系。加强兽药标准化管理工作,认真清理兽药地方标准,规范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和残留检测方法。建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为主体的兽药和兽药残留标准体系。
第四,健全完善兽药行业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省、市、县三级兽药行政管理机构建设。加强省级兽药监察机构建设,提高兽药行业管理技术支撑能力。积极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加强兽药监督执法力量,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乡镇兽医执法力量,把兽药监督执法工作落实到生产和防疫第一线。加强兽药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推行兽药产品编码技术应用,提高兽药质量监管信息化水平,实现兽药质量监管与动物疫病追溯体系的有效对接。
第五,大力推进兽药行业政务公开。继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兽药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兽药政务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向社会发布兽药政策法规、许可审批、质量抽检和残留监测等重要信息。不断提高兽药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高兽药执法人员和使用单位辨别真假兽药的能力,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六,深入推进兽药行业反腐倡廉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八个方面的要求。温家宝总理要求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腐败案件中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对规范行政权力,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腐败案为鉴,警钟长鸣,充分认识政府行政权力的双重作用。要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建立和完善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源头上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