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发布2008年第一期兽药质量抽检情况的通报 农业部文件 农医发[2008]11号
原文地址:http://www.ivdc.gov.cn/jc/tb/t20080408_27804.htm
附件1-1:2007年第四季度全国兽药监督抽检(国家计划)不合格产品汇总表.doc
附件1-1:2007年第四季度全国兽药监督抽检(辖区计划)不合格产品汇总表.doc
附件1-2:2007年第四季度全国兽药监督抽检假兽药汇总表.doc
附件2:各省兽药抽检合格率汇总表.doc
附件3:重点监控企业清单.doc
附件4: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名单.doc
农业部文件
农医发[2008]11号
农业部关于发布2008年第一期
兽药质量抽检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办):
按照我部统一部署,各地组织完成了2007年第四季度兽药(兽用生物制品除外,下同)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本次抽检兽药产品4788批,合格3644批,合格率76.1%,比2007年第三季度(77.8%)下降1.7个百分点,比2006同期(合格率77.2%)下降1.1个百分点。生产环节、经营环节、使用环节抽检比例约为2∶7∶1,其中生产环节抽检824批,合格率95.5%,比2007年第三季度(合格率97.8%)下降2.3个百分点;经营环节抽检3467批,合格率71.2%,比2007年第三季度(合格率73.5%)下降2.3个百分点;使用环节抽检497批,合格率77.9%,比2007年第三季度(合格率76.0%)提高1.9个百分点(详见表2)。水产用兽药抽检138批,合格率81.2%,比2007年第三季度(合格率80.3%)提高0.9个百分点。蚕、蜂用兽药抽检9批,合格率55.6%,与第三季度(合格率55.6%)持平(不合格产品汇总表见附件1-1、1-2)。
本次共抽检28个省份的兽药产品,各省兽药质量抽检合格率存在较大差异,其中宁夏、新疆、上海、云南等地兽药生产企业的产品合格率在90%以上,四川、江苏、湖北、重庆、安徽、黑龙江、广东、江西、陕西、河南、山东、广西等地兽药生产企业的产品合格率不足80%(见附件2)。
根据重点监控企业划分原则,确定山西芮城大禹动物药品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为重点监控企业(附件3)。
抽检结果显示,本季度抽检1144批不合格产品中有718批假兽药,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62.8%(见附件1-2)。目前兽药市场问题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非法企业违法活动猖獗,共查出75家非法企业(见附件4)的90批假兽药,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7.9%,占假兽药总数的12.5%。二是非法生产问题突出,其中既有非法企业假冒合法企业生产的假兽药,也有合法企业套用文号、擅自改变产品组方、检测项无法鉴别、废止地标等属于假兽药范畴的假兽药628 批,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54.9%。三是蓄意造假、售假问题依然严重,含量不足仍是产品不合格的主要成因,经营环节抽检合格率和使用环节抽检合格率与生产环节相比,明显偏低。
二、对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处理意见
(一)对列入附件1-1、1-2的假劣产品,各地要立即组织清缴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