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8年兽药质量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农字〔2008〕62号
琼农字〔2008〕62号
各市、县、自治县畜牧兽医局,海口市农业局,洋浦社会发展局:
为加大兽药质量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兽药市场秩序,强化全省兽药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现将《2008年海南省兽药质量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海南省农业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2008年海南省兽药质量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加大兽药质量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兽药质量监管,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保障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质量重于数量,质量重于泰山”为原则,以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为中心,以重大动物疫病监控和兽药质量监管为重点,加大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2008年兽药质量抽检工作的通知》和省农业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全面提高我省兽药质量安全水平,保障畜牧业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安全,巩固无疫区建设成果。
二、工作目标
(一)强化兽药及畜产品监督检查,规范兽药产销市场秩序。通过治理整顿,使海口、三亚等重点地区及供港畜禽产品药残达到国家控制标准。力争全年兽药质量和畜产品安全水平显著提高,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二)加大抽检工作力度,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扩大抽检覆盖面,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种抽样检查,参照2007年抽检工作任务,力争全年兽药及畜禽产品抽检数量不少于160批次(其中农业部抽检任务100批次,省级抽检任务60批次)。
三、抽检工作职责
省农业厅负责全省兽药质量和畜产品抽检的组织协调工作。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兽药饲料监察所)负责指导和实施全省的抽样、检验工作,并对抽检检验工作进行汇总、总结和上报。各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兽药及畜禽产品的抽检及兽药违法案件的查处、上报工作。
四、抽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