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兽药管理条例》
二、审批范围
市区、开发区
三、审批条件
1、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2、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3、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4、兽药经营GSP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四、申报材料
1、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从业人员毕业证书
3、经营人员资格证书
4、经营场所平面图
5、兽药经营管理有关制度
五、审批程序
1、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市畜牧主管部门审核验收,对符合条件者予以审批,颁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六、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兽药经营许可证》工本费50元。
收费依据:([1992]价费字452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