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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车间公共区域卫生管理规定

 

颁发部门

 

车间公共区域卫生管理规定

接收部门

 

生效日期

 

管理标准---卫生

制定人

 

制定日期

 

文件编号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文件页数

共 2 页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分发部门

 

1 目的

建立车间公共区域卫生管理规定,保证车间环境卫生符合要求。

2 范围

车间公共区域。

3 责任

3.1 车间各班长负责组织实施。

3.2 清洁员有责任按本规定执行。

3.3 工艺员、质监员负责监督与检查。

4 内容

4.1 车间公共区域是指车间走廊、盥洗间、卫生间等区域。

4.2 车间清洁员是公共区域卫生的直接责任人,车间管理人员应经常对其工作进行检查与监督。

4.3 公共区域的门窗、各种设施、楼梯扶手及水池,每天用湿抹布擦拭一遍,遇有不易擦净的油污等,应先用洗涤剂擦拭,再用湿抹布擦净,公共走廊、楼梯每天同样用湿拖布清洁一次。

4.4 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地面不应有积水和明显的污迹,如有应彻底清除。

4.5 公共区域的墙面、天棚,每周彻底清洁一次。

4.6 公共区域走廊、楼梯不允许有生产用物品或其它杂物堆放。

4.7 卫生间必须每天上午、下午各清洁一次,清洁时必须用卫生间专用清洁工具对便池、地面、墙面进行清洁,并用清水冲洗,用拖布擦拭干净,每周对卫生间进行一次消毒。

4.8 卫生间的门应随时关闭,便池用毕应立即冲洗干净。

[发布时间:2006-7-12 17:50: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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