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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30万级洁净区管理制度

颁发部门
30万级洁净区管理制度 接收部门  
生效日期  
管理标准---卫生 制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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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审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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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页数 共 2 页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分发部门

1 目的

建立30万级洁净区管理规定,保证洁净区环境符合规定要求。

2 范围

固体制剂30万级洁净区。

3 责任

车间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生产操作人员严格执行,质监员监督执行。

4内容

4.1 凡进入洁净区的工作人员,应通过缓冲设施进入洁净区,根据本洁净区的更衣程序进行更衣,进入洁净区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控制,其最高限度不超过20人,其中车间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不超过12人,质监员1人,维修人员2人,外来参观人员一次不超过5人,限制非操作人员进入。工作时,洁净室操作间的门应关闭,并尽量减少人员出入次数。

4.2 进入洁净区的物料、器具、工艺用水等应按规定程序净化。

4.3 门、窗、各种管道、灯具、风口及其它公用设施、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等应保持洁净,无浮尘。

4.4 地漏干净,经消毒,经常保持液封状态,盖严上盖。

4.5 洗手池、工具清洗池等设施,里外应保持洁净、无浮尘、垢斑和水迹。

4.6 缓冲室、传递柜、传递窗等缓冲设施两门不能同时打开,在不工作时,注意关闭传递柜(窗)的门。

4.7 洁净区内操作时,动作要稳、轻、少,不做与操作无关的动作及不必要交谈。

4.8 洁净区内所有的物品应定数、定量、定置,无不必要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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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洁净区所用的各种器具、容器、设备、台、椅、清洁工具等均应选用无脱落物、易清洗、易消毒、不生锈、不长霉的材质,不宜使用竹、木、陶瓷、铁等材质。不宜使用不易清洗、凹陷或凸出的架、柜和设备。

4.10 清洁工具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消毒并及时干燥,置于通风良好的洁具清洁间内规定位置。用前、用后要检查拖布、抹布是否会脱落纤维。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生产区使用不同的清洁工具,二者不能互用。清洁剂、消毒剂要定期交替使用。

4.11 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应及时装入洁净的不产尘的容器或口袋中,密闭放在指定地点,并按规定,在生产结束时及时清除出洁净区,所用的容器或口袋宜是一次性的。

4.12 洁净区不得安排三班生产,每天应留足够的时间用于清洁与消毒。更换品种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间歇进行清场与消毒。洁净区只能按排单一剂型产品生产,该剂型产品生产结束后方可按排另一剂型产品生产,不得安排两个剂型的产品同时生产。

4.13 洁净区的空气经过滤符合相应的洁净要求,并维持正压。

4.14 为确保洁净区符合规定的洁净度要求,需定期监测洁净区的温、湿度、风量与风速,空气压力,尘埃粒子数,菌落数,监测项目和步骤见附表。

4.15 空气滤器的滤效应监测,并有记录,经办人、复核人签名。发现下列情况,应予更换高效过滤器。

4.15.1气流速度降到最低限度,即使更换初中效过滤器仍不能增大时。

4.15.2高效空气过滤器风量为原风量的70%时。

4.15.3高效空气过滤器出现无法修补的渗漏时。

4.16 建立洁净区检修计划制度,对洁净区的空调系统和洁净区的空气净化设备实行定期检修、保养。

4.17 洁净区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经工厂批准进入洁净区的临时外来人员应进行指导和监督。

4.18 建立洁净区清洁程序。

洁净室监测表

区域

内容

30万级洁净区 发生偏差采取措施

湿
监测方法

温度计、湿度计。如连续记录时,取高低平均值

  • 增大制冷量
  • 增大除湿能力
标准

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特殊情况另定)

测定位置 室内
测定频次 1次/班
风量和风速 监测方法 风速计划内
  • 增大或减少进风阀门
  • 更换高效过滤器
标准

风口实测风量与设计风量之差在设计风量的±15%之内

测定位置 室内进风口
测定频次 1次/月
空气压力 监测方法 微差压计

调整风量的分配及增大风量

标准 ≥5pa
测定位置 室内及室外
测定方法 1次/月
尘埃粒子 监测方法 Y09-4尘埃粒子计数器
  • 重新清洁环境卫生
  • 增加自静时间
  • 更换高效过滤器
标准
(≥5μm粒子数)
(≥0.5μm粒子数)
个/m3
≤20000
≤3500000
测定位置 关键操作点
测定频次 1次/季
沉降菌 监测方法 见SOP
  • 用消毒水清洁环境卫生
  • 用甲醛重新大消毒
  • 更换高效过滤器
标准 平均≤10
测定位置 关键操作点
测定频次 1-2次/月
[发布时间:2006-7-12 17:57: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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