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30万级洁净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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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万级洁净区管理制度 | 接收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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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标准---卫生 | 制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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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审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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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页数 | 共 2 页 | 批准人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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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发部门 | |||||
1 目的
建立30万级洁净区管理规定,保证洁净区环境符合规定要求。
2 范围
固体制剂30万级洁净区。
3 责任
车间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生产操作人员严格执行,质监员监督执行。
4内容
4.1 凡进入洁净区的工作人员,应通过缓冲设施进入洁净区,根据本洁净区的更衣程序进行更衣,进入洁净区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控制,其最高限度不超过20人,其中车间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不超过12人,质监员1人,维修人员2人,外来参观人员一次不超过5人,限制非操作人员进入。工作时,洁净室操作间的门应关闭,并尽量减少人员出入次数。
4.2 进入洁净区的物料、器具、工艺用水等应按规定程序净化。
4.3 门、窗、各种管道、灯具、风口及其它公用设施、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等应保持洁净,无浮尘。
4.4 地漏干净,经消毒,经常保持液封状态,盖严上盖。
4.5 洗手池、工具清洗池等设施,里外应保持洁净、无浮尘、垢斑和水迹。
4.6 缓冲室、传递柜、传递窗等缓冲设施两门不能同时打开,在不工作时,注意关闭传递柜(窗)的门。
4.7 洁净区内操作时,动作要稳、轻、少,不做与操作无关的动作及不必要交谈。
4.8 洁净区内所有的物品应定数、定量、定置,无不必要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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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洁净区所用的各种器具、容器、设备、台、椅、清洁工具等均应选用无脱落物、易清洗、易消毒、不生锈、不长霉的材质,不宜使用竹、木、陶瓷、铁等材质。不宜使用不易清洗、凹陷或凸出的架、柜和设备。
4.10 清洁工具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消毒并及时干燥,置于通风良好的洁具清洁间内规定位置。用前、用后要检查拖布、抹布是否会脱落纤维。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生产区使用不同的清洁工具,二者不能互用。清洁剂、消毒剂要定期交替使用。
4.11 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应及时装入洁净的不产尘的容器或口袋中,密闭放在指定地点,并按规定,在生产结束时及时清除出洁净区,所用的容器或口袋宜是一次性的。
4.12 洁净区不得安排三班生产,每天应留足够的时间用于清洁与消毒。更换品种时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间歇进行清场与消毒。洁净区只能按排单一剂型产品生产,该剂型产品生产结束后方可按排另一剂型产品生产,不得安排两个剂型的产品同时生产。
4.13 洁净区的空气经过滤符合相应的洁净要求,并维持正压。
4.14 为确保洁净区符合规定的洁净度要求,需定期监测洁净区的温、湿度、风量与风速,空气压力,尘埃粒子数,菌落数,监测项目和步骤见附表。
4.15 空气滤器的滤效应监测,并有记录,经办人、复核人签名。发现下列情况,应予更换高效过滤器。
4.15.1气流速度降到最低限度,即使更换初中效过滤器仍不能增大时。
4.15.2高效空气过滤器风量为原风量的70%时。
4.15.3高效空气过滤器出现无法修补的渗漏时。
4.16 建立洁净区检修计划制度,对洁净区的空调系统和洁净区的空气净化设备实行定期检修、保养。
4.17 洁净区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经工厂批准进入洁净区的临时外来人员应进行指导和监督。
4.18 建立洁净区清洁程序。
洁净室监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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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内容 |
30万级洁净区 | 发生偏差采取措施 | |
| 温 湿 度 |
监测方法 |
温度计、湿度计。如连续记录时,取高低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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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 |
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特殊情况另定) | ||
| 测定位置 | 室内 | ||
| 测定频次 | 1次/班 | ||
| 风量和风速 | 监测方法 | 风速计划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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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 |
风口实测风量与设计风量之差在设计风量的±15%之内 | ||
| 测定位置 | 室内进风口 | ||
| 测定频次 | 1次/月 | ||
| 空气压力 | 监测方法 | 微差压计 |
调整风量的分配及增大风量 |
| 标准 | ≥5pa | ||
| 测定位置 | 室内及室外 | ||
| 测定方法 | 1次/月 | ||
| 尘埃粒子 | 监测方法 | Y09-4尘埃粒子计数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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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 (≥5μm粒子数) (≥0.5μm粒子数) |
个/m3 ≤20000 ≤3500000 | ||
| 测定位置 | 关键操作点 | ||
| 测定频次 | 1次/季 | ||
| 沉降菌 | 监测方法 | 见SO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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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 | 平均≤10 | ||
| 测定位置 | 关键操作点 | ||
| 测定频次 | 1-2次/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