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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洗衣岗位职责

  颁发部门  
洗衣岗位职责 接收部门  
生效日期  
操作标准---人员 制定人   制定日期  
文件编号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文件页数 共 1 页 批准人   批准日期  
分发部门  

1 目的

建立洗衣操作人员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其岗位职能。

2 范围

洗衣岗位。

3 责任

洗衣岗位清洁员。

4 内容

4.1 进岗前按规定着装,进岗后做好工房及设备卫生,并做好洗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2 负责一般生产区、30万级洁净区工服、鞋、帽、口罩的洗涤。

4.3洁净度不同的区域,其工服必须分开洗涤,不同类别的衣物必须分开、分次洗涤。

4.4 严格按照洗衣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洗涤、烘干和整衣。

4.5 30万级洁净区工服、鞋、帽、口罩必须在超净工作台内按编号进行整理。

4.6 洗涤、烘干、整理后的衣物必须清洁、整齐,编号必须准确无误。

4.7 衣物的收发必须按编号清点登记,双方核对无误后办理交接。

4.8 洗衣房清洁按一般生产区清洁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清洁。

4.9认真填写衣物洗涤记录。

4.10工作期间严禁脱岗、串岗,不做与本岗位工作无关之事。

5 培训

5.1 培训对象:清衣岗位操作人员。

5.2 培训时间:一小时。

[发布时间:2006-7-18 21:55: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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