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洗衣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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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衣岗位职责 | 接收部门 | ||||
| 生效日期 | |||||
| 操作标准---人员 | 制定人 | 制定日期 | |||
| 文件编号 | 审核人 | 审核日期 | |||
| 文件页数 | 共 1 页 | 批准人 | 批准日期 | ||
| 分发部门 | |||||
1 目的
建立洗衣操作人员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其岗位职能。
2 范围
洗衣岗位。
3 责任
洗衣岗位清洁员。
4 内容
4.1 进岗前按规定着装,进岗后做好工房及设备卫生,并做好洗衣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2 负责一般生产区、30万级洁净区工服、鞋、帽、口罩的洗涤。
4.3洁净度不同的区域,其工服必须分开洗涤,不同类别的衣物必须分开、分次洗涤。
4.4 严格按照洗衣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洗涤、烘干和整衣。
4.5 30万级洁净区工服、鞋、帽、口罩必须在超净工作台内按编号进行整理。
4.6 洗涤、烘干、整理后的衣物必须清洁、整齐,编号必须准确无误。
4.7 衣物的收发必须按编号清点登记,双方核对无误后办理交接。
4.8 洗衣房清洁按一般生产区清洁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清洁。
4.9认真填写衣物洗涤记录。
4.10工作期间严禁脱岗、串岗,不做与本岗位工作无关之事。
5 培训
5.1 培训对象:清衣岗位操作人员。
5.2 培训时间:一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