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销售管理;
拆零兽药的质量管理;
环境卫生、人员卫生管理;
具有温湿度控制要求、特定行政管理要求的特殊兽药的经营、质量和所需设施、设备、仪表的监控管理;
退回兽药的质量管理,有效期兽药、不合格兽药的清查和处理;
质量投诉管理,质量事故的处理、报告,兽药不良反应的收集、报告,兽药质量信息的收集、公示;
票据、台帐、记录等兽药采购、运输、保管、销售的有效凭证的管理,存档资料的管理;
质量管理方面教育、培训、考核的规定。
兽药经营企业的记录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人员培训、考核;
温湿度控制等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清洁、运行状态;
兽药拆零、中药饮片分装和所用器具的清洁卫生;
兽药质量评审;
兽药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养、销售;
兽药质量抽查、清查;
兽药质量投拆、质量纠纷、质量事故、不良反应和不合格品的处理;
退回兽药及处理。
兽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档案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人员资格、技能、培训、考核、健康检查;
设施、设备和兽药养护;
供货单位;
经营的兽药产品目录;
质量审核;
票据、记录等有效凭证;
质量管理、质量问题处理。
四、建立文件系统的原则
建立质量管理文件并不仅是质量管理的目的,它还是一项规范行为的活动,在整个质量管理体系的运作中,其中心任务是建立并实施文件化的质量体系,使质量管理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凭可查。以有效开展和考核各项质量活动,实现企业的质量方针为目标。因此建立以制度、程序、职责和记录为代表的、完善的GSP文件系统的根 本目的是保证GSP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