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是
新疆唯一一家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为国家农业部指定生产口蹄疫疫苗的五家定点企业之一。2007年5月18日,公司收到国家农业部公告第852号,根据《
兽药管理条例》和《
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农业部审查,批准公司申报注册的口蹄疫病毒O型、亚洲Ⅰ型二价灭活疫苗(OHM/02+KZ/03株)为新兽药并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类别为三类,证书号为:(2007)新兽药证字13号。
特此公告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