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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更新时间:2008-4-24 9:18:53 来源:
(五)股利分配情况 1、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每一个会计年度的税后利润按下列次序和比例进行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2)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4)支付股东股利。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1)经公司2006年12月25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用经审计的2005 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送10股,共计送股4025万股。 (2)经公司2007年5月25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截止200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可供分配的利润不进行分配。 (3)经公司2008年3月2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截止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可供分配的利润不进行分配。 3、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于2007年5月25日召开的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下述滚存利润分配原则: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4、本次发行完成后第一个盈利年度的股利派发计划 预计本公司发行完成后首次股利分配时间为发行上市后第一个盈利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分配时间和方案需经董事会提出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公司2007年5月25日召开的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12%,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履行有关的备案与环保审批手续。 以上投资项目已按照由重到轻、由急到缓的次序排序。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以上预计投资总额,多余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足以投资以上项目,项目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先自筹适当资金投入项目,如果自筹资金来源于银行借款,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偿还该项目的银行借款。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的55万套父母代白羽肉种鸡建设项目和52万套优质黄羽肉种鸡项目是在充分利用本公司现有技术的基础上所投资的,上述两个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可进一步扩大公司主营业务规模,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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