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997年12月1日,经股东会决议,孙希民与孙官和签订协议,以16万元现金方式受让孙官和持有的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16万元出资额。
6、1999年9月,经股东会决议通过,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东之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按出资额原价转让股权,本次转让后,公司股东由 50位自然人变更为44位,同时44位股东以现金方式进行了增资扩股,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由350万元变更为1,000万元。1999年12月23日,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蓬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06841800878-1,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7、2000年3月25日,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现金增资扩股的议案,44名自然人股东同比例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此次增资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2000年4月18日,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蓬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706841800878-1,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8、2000年5月8日,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44名自然人股东中43名自然人股东(除股东孙希民外)按原出资额分别向孙希民、杨宁、烟台民义经贸有限公司、烟台新康电器有限公司和蓬莱丰发水产有限公司转让全部出资额,并签订了出资转让协议。
9、2000年8月11日,公司名称由“蓬莱民和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蓬莱祥和畜牧有限责任公司”。
10、2000年11月22日,
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以鲁体改函字[2000]第33号文件批复同意,蓬莱祥和畜牧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2000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帐面净资产40,258,459.62元,其中4,025万元净资产折为4,025万股,其余8,459.62元转为资本公积。
11、2006年11月18日,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自然人股东杨宁按5.05元/股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烟台民义经贸有限公司,转让完成后杨宁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烟台民义经贸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17%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