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司8个图形商标为新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已受理。
(二)土地使用权
(1)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共有33宗,总面积为1,310,797.87平方米(约1,966亩)。其中23宗土地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合计732,831.04平方米(约1,099亩)土地办理了抵押登记,分别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蓬莱市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蓬莱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蓬莱市登州农村信用合作社、国家开发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支行,并依法在蓬莱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的抵押他项权利登记。公司土地使用权证情况如下表:
其中: 蓬国用2002字第0089号、蓬国用2006字第0287号、蓬国用2006字第0288号为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拥有。
(2)租赁土地
民和股份通过租赁方式共取得土地使用权2,323.77亩,其中约73亩的土地建有鸡舍及附属设施,其余2250.77亩用作隔离带:
A、通过租赁房产及土地,取得土地使用权约408.3亩,将原有房产改造建成了第二生产区的11、13
种鸡场,新建了第三生产区的17、18、19、25
种鸡场,鸡舍及附属设施占地约73亩。具体如下:
①2002年1月,民和股份与蓬莱市新港办事处大皂许家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土地面积31.87亩土地,用于家禽养殖;2006年10月,就该地块及其上的房产双方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0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1日。租金为每年人民币29,710元。
②2002年3月起,民和股份与蓬莱市北沟镇曲家沟村村民委员会陆续签订了1份承包经营合同和3份征地补偿合同,涉及土地面积共333.54亩,其中50亩土地已得了土地使用权证;2006年10月,民和股份与蓬莱市北沟镇曲家沟村村民委员会就283.54亩土地签订租赁合同,用于家禽养殖及
种鸡场隔离带。期限为200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1日,租金为每年人民币50,570元。
③2002年3月起,民和股份陆续与蓬莱市南王镇后韩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3份承包经营合同和1份征地合同,土地面积共92.89亩,用于家禽养殖。2006年10月,民和股份与蓬莱市南王镇后韩村村民委员会就该等地块重新签订了租赁合同,期限为200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1日,租金为每年人民币14,7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