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3、在公司产品中,肉鸡苗的毛利率较高,与上年同期相比,2008年1-3月商品代肉鸡苗收入在公司销售收入所占比例有所提高,2008年1-3月公司总体销售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导致公司利润总额水平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较大,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较大。
4、由于公司肉鸡苗销售全部是现款现货,没有应收账款,2008年1-3月,肉鸡苗销售收入增长幅度较大,导致公司2008年1-3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数量增长较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65.74万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27元,与比上年同期相比增长较大。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
二、公司自2008年4月24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3、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5、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6、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7、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9、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