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OAM中国代表周泽江研究员谈发展有机农业的四大原则
健康 生态 公平 关爱
本报记者 梁庆华 邱德生
有机农业在提高食品安全性、促进农产品出口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发展有机农业,除了考虑食品安全、经济利益外,还应兼顾其他相应的原则。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英文简称IFOAM)驻中国代表周泽江研究员认为,有机从业者只有坚持健康原则、生态原则、公平原则和关爱原则等四大原则,才能有效推动有机农业稳步发展。
IFOAM的使命是全方位地领导、组织和推动有机运动,确保有机农业的可靠性和长效性。为了在全球实现这一目标,IFOAM确立了发展有机农业的四大原则,这些原则是有机农业得以成长和发展的根基,表述了有机农业能为世界做出的贡献、有机农业能在全球范围内使所有类型的农业都可得到改善的一种前景。实践证明,这些原则在全世界范围都能被接受。
据IFOAM中国代表周泽江研究员介绍,有机农业的这些原则是遵循一种用以激励相关行动的伦理原则组合而成的,应当作为一个整体来运用。
健康原则(Principle of health)
有机农业应当将土壤、植物、动物、人类和整个地球的健康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加以维持和加强。
这一原则指出,个体与群体的健康是与生态系统的健康不可分割的,健康的土壤可以生产出健康的作物,而健康的作物是健康的动物和健康的人类的保障。
健康是指一个有生命的系统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健康不仅仅是指没有疾病,而是要维持系统的物质、精神、社会和生态利益。安全性、顺应性和可再生性是健康的关键特征。
有机农业在农作、加工、销售和消费中的作用,是维持和加强从土壤中最小的生物直到人类的整个生态系统和生物的健康。有机农业特别强调生产出高质量和富有营养的食品,为预防性的卫生保健和福利事业作出贡献。为此,应避免使用那些对健康会产生不利影响的肥料、农药、兽药和食品添加剂。
生态原则(Principle of ecology)
有机农业应以有生命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循环为基础,与之合作、与之协调,并帮助其持续生存。
这一原则将有机农业植根于有生命的生态系统中,强调有机农业生产应以生态过程和循环利用为基础,通过具有特定的生产环境的生态来实现营养和福利方面的需求。对于作物而言,这一生态就是有生命的土壤;对于动物而言,这一生态就是农场生态系统;而对于淡水和海洋生物而言,这一生态则是水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