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标准化:现代农业建设重要标志
农业标准化是现代农业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是重要标志。多年来,吉林省始终遵循“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标准化必须先行”的理念开展工作,把农业标准化作为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手段来抓,把农业标准化作为统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抓手来抓,为新时期吉林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全省农业标准化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2007年,是全国发展现代农业的推进年,作为农业大省,吉林省将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在“三农”工作全局中的基础地位和核心作用,通过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结合。通过加强对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及产出品的监管,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把2007年确定为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启动实施农业标准化“六大行动计划”。即:启动实施标准化体系、检测体系、认证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六大行动;建立“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市场准入、产品标识、产地追溯和信息发布”五项制度;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执法和技术服务”三支队伍。
标准化体系建设行动 首先,建立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为骨干、企业标准为补充的科学合理、统一权威的,与国际接轨的农业标准体系。2007年,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100项,其中种植(采集)业30项、养殖(驯化)业30项、加工业40项,以满足粮食、油料、水果、蔬菜、畜禽产品、水产品、特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市场、检测、认证要求。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导和帮助企业按国际标准和进口国标准组织生产,以满足外向型农业发展和国际贸易的需要。其次,本着依托资源、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全省建立标准化生产示范县(区、基地)、标准化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市场,率先加快标准在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推广和应用。在生产环节,重点抓好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操作规程(GAP)的实施,引导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合理使用农药、兽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杜绝禁用农药的使用,严格控制高毒农药的使用。在加工环节,要组织引导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严格执行标准,着力在精深加工上做文章,提高加工、保鲜和包装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特别是出口农产品,严格按照国际标准和先进标准规范操作,确保产品质量,维护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在流通环节,切实加强农产品分等分级标准、标识标准和质量安全标准等市场准入标准的实施,防止二次污染。2007年创建标准化示范载体50个,其中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区、场、基地)15个,标准化生产龙头企业5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5个,无公害标准化示范基地10个、基地面积3500万亩,绿色食品基地10个、基地面积1000万亩,有机食品基地5个、基地面积50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