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带鱼七成假冒 产量缺口大多从印度印尼进口
专家观点
进口充国产 侵犯知情权
著名法律专家邱宝昌
就跟此前有商家打着“阳澄湖”的幌子,卖大闸蟹欺骗消费者一样,以进口黄鱼、带鱼冒充国产,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邱宝昌说,根据“消法”第8条1款规定,“消费者享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邱宝昌表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是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立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邱宝昌表示,一些地方立法在此基础上规定了一到五倍的赔偿额。
此外,我国民间还具有惩罚性赔偿的民事习俗,如一些市场上有“假一赔十”的规定,即交换的商品重量发现假冒,则可以要求销售者以十倍赔偿。
官方表态
加强市场监管 确保信息透明
市农业局、市工商局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政府部门并未对水产国籍问题进行干预。市农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负责保证水产品没有质量问题。目前市农业局正联合本市其他部门,扩大水产品追溯制度,保证市民使用水产品信息知情权。对此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加强对水产品进行监管,在保证水产品质量的情况下,确保产品信息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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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鱼分不分家养和野生
现如今一听到“野生”二字,人们往往就会想到“绿色”食品。鱼贩们看准了人们的这种心理,在销售鲜鱼时,往往打上“野生”二字,销量就会倍增,带鱼就是其中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