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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餐馆生泔水不准喂畜禽 违者处5000元罚款(山东 青岛)

    本报7月3日讯(记者 陈浩杰) 从本月起,餐馆、食堂的泔水如果未经高温处理就用来饲喂家畜,或者给畜禽投喂垃圾场中的物质,养殖户将面临畜牧部门的法律制裁。记者今天从市畜牧局获悉,我国首个畜牧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对畜禽的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环节作了全面规范,确保市民吃上美味的“放心肉”。

    市畜牧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畜牧法的规定,畜禽养殖场要全部建立养殖档案,载明畜禽品种、数量、繁殖记录等;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检疫、免疫、消毒情况;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等。同时,为打击滥用饲料添加剂、兽药以及使用有可能造成畜产品安全问题的投入品,法律还规定,所有畜禽养殖者必须按规定使用饲料添加剂、兽药并如实做好记录,以备查验。

    畜禽养殖场建立养殖档案后,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情况都会在档案中详细记录。这样一来,市民如果买到不合格的肉,就可以追查到底。据介绍,目前,养殖户建档已在全市范围内展开。

    餐馆、食堂的泔水,一直以来都被用作喂猪的饲料。市畜牧兽医工作站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泔水有传播疫病的风险,即使没有病毒,也很可能发生变质,猪吃了含有霉变物质的泔水,就会引发疾病,人食用这样的猪肉对身体有害。

    “今后养殖户用生泔水养猪就要挨罚了。”市畜牧局介绍说,根据畜牧法的规定,饲养户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不得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中的物质饲养畜禽。据介绍,市畜牧部门将对全市各养猪场和养猪户进行培训,建立各户检疫档案。今后如发现有养猪场和养猪户用未经煮熟的泔水喂猪,将一次性处以1000~5000元罚款。
[发布时间:2006-7-4 23:49:54 来源: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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