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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定点供莞生猪基地将确定(广东 东莞)

2007年底前,入莞生猪原则上从基地采购

本报讯 记者 何春辉报道:东莞市将建立定点供莞生猪基地,2007年7月前要在生猪产区建立年可上市800万头以上(即相当于东莞年需生猪量两倍以上)的定点供莞生猪基地。为保障东莞生猪供应和质量安全,东莞市近日颁布了《东莞市保障生猪稳定供应和质量安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一些新的措施。

基地规模要求年出栏1000头以上

据了解,供莞生猪基地将按照“政府监管、市场运作,互利双赢”原则,由产地县以上农业部门向东莞市农业、经贸部门提出申请,经考评,确认其能按照东莞市相关要求提供优质安全生猪后,由东莞农业部门与生猪产地农业部门或商品流通管理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并由产地农业部门或商品流通管理部门进行审查,把符合条件的基地向东莞市推荐,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认定后方可成立。《方案》对定点供莞基地进行规定,提出符合的条件方可成为基地。这些条件包括年出栏10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猪场或年出栏生猪30000头以上的养猪合作社(协会);生猪口蹄疫抗体合格率60%以上,不得含有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氯霉素等。

07年底前入莞生猪从基地采购

《方案》指出,各镇(街道)从事生猪经营的企业或批发商按市经贸、农业部门指引,从基地收购、调入生猪。市经贸、农业部门2007年7月份前要在生猪产区建立年可上市800万头以上(即相当于东莞市年需生猪量两倍以上)的定点供莞生猪基地。争取2007年年底前,入莞生猪原则上从基地采购。

在过渡期间,企业如从基地以外的养殖场采购生猪,应将养殖场资料报市经贸、农业部门备案;农业部门将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非基地调入生猪检疫、检测力度,对两证不齐全或药物残留检测不合格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处理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发现“瘦肉精”立即取消供莞资格

据了解,基地经认定后要建立健全防疫、用药制度,东莞市农业部门不定期到基地抽查免疫档案以及用药记录,抽检生猪免疫抗体水平及药物残留情况,实施生产过程全程监控。

基地供应给东莞市的生猪如发现有兽药残留检测超标等情况,将被立即取消其供莞基地资格;特别是发现含有“瘦肉精”等违禁药品,除取消其供莞资格外,东莞市还将通报产地,由产地农业部门依法从严查处。

建立生猪“绿色通道”

《方案》指出,基地生猪出栏时由产地农业部门对其实施产地检疫和药物残留抽检,检疫和药物残留检测合格后由产地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佩戴免疫耳标,并在检疫合格证明上加贴供莞专用标识。凡携带“两证一标”的基地生猪在东莞市交易及屠宰环节享有少检或免检的“绿色通道”便利。

[发布时间:2006-7-6 9:08:25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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