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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抚州市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3、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监管。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田间试验,区域实验监管工作,严厉查处假借试验名义,违法制售假疫苗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行为,发现制售假疫苗窝点,要坚决取缔、从严查处。

  4、打击非法走私进口兽药行为。组织查处走私进口兽药及进口疫苗违法行为,重点检查规模化养殖基地统一供药点,发现未办理《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进口兽药许可证》的非法走私进口兽药和疫苗,一律收缴销毁,依法查处。

  三、总体要求

  各县(区)要按照全市的总体部署,狠抓方案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责任到单位、到人。二是严格执法、突出重点,确保全面完成整治目标和任务。三是发现大案要案,要积极会同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从重从快严厉查办,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四是加强宣传、正面引导,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养殖者安全用药水平和维权意识。五是及时总结经验,着力构建兽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六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大专项整治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确保兽药监管工作深入进行。

  四、工作时间安排

  各县(区)4月份前启动今年的兽药专项整治活动,6月份市农业局将组织一次全市兽药打假检查活动,10月—11月省农业厅还将对全省兽药执法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各县(区)6月10日和12月10前将上半年和全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农业局

  电话(传真):8263268

  电子邮箱:fzsnyzf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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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4-16 9:35:09 来源:中国兽药114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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