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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推动兽用生物制品业发展的市场之手—兽用生物制品市场发展论坛(广州)纪实

若大打“价格战”,盲目追求低价中标,将迫使中标企业通过降低产品质量、降低原材料标准,甚至偷工减料等途径来确保达到其预期利润,企业若不能获得预期利润,必将降低疫苗质量,更不能确保提供良好的售后技术服务。

注意投标企业在省内外的中标业绩和中标价。投标企业在本省或其它地区中标业绩突出的可优先考虑。

企业投标文件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或批签发复印件、进行售后技术服务的相关资料、图片等资料。

产品投标价格必须在农业部指导价的合理范围内。如何把握具体招标项目的合理低价幅度(水平)是招标评审时的难点和重点。

4  疫苗招标管理的建议

一是坚决杜绝”价格战”。二是产品质量与售后技术服务并重,确保疫苗质量,保障防控需要。三是规范疫苗招标工作管理,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四  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河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崔沛先生提出了重大动物疫病疫苗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谈了相应的对策。

近两年来,随着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全国范围内的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后,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使用数量急剧增加。但由于疫苗在运输、贮存、使用等方面所出现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在使用疫苗的同时也给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带来了许多新的隐患。如何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已成为广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人员最关心的内容之一。由于河南省是畜牧业大省,畜禽存栏数都比较大,所以这一问题显得尤为突出。为加强重大疫病疫苗的供应管理,省动物疫病防控中心按照统一规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统筹调剂,加强监督的原则,规范疫苗申购、发放、运输、贮存和使用,防止疫苗的流失和浪费,做到记录详实、流向准确,形成完整的溯源系统,保证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我省防疫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和《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特制定了《河南省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疫苗管理规定》。省动物疫病防控中心按照河南省畜牧局和省财政厅的要求,依法从农业部指定的、经过公开招标确定的生产三种强制免疫疫苗的企业中采购疫苗。由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省辖市申报疫苗计划的审核确认和统一调拨工作,并对疫苗的发放、使用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规模养殖场和乡站申请的疫苗用量,汇总后报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省辖市及自主定购疫苗的扩权县汇总本辖区用量后,认真填写疫苗订货单,由经办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各地订货单后,核定用量,书面通知疫苗生产企业,并督促其严格按照疫苗贮运要求准确、及时送达指定地点。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收疫苗时,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接收疫苗记录。对达不到运输要求的疫苗拒绝接收。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收疫苗后,认真填写收货回执单,于当日传真至上一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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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4-23 9:41:29 来源:中国禽业导刊 窦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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