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生猪产业调查
在这个利益共同体中,村集体通过向大邑县现代农业投资公司借款入股,农民则以土地和现金入股,土地指养猪场所占用的土地。现金每股1000元,最低1股,最高不超过10股。陈弟华说:“对股份数量限制的目的,是政府确保大家都有股份,惠民面要大。预计每股分红300元,其中村集体分红可达到8万至20万元的水平,用于村上各种公益事业。”
对经济困难的农户,则把每个规模养殖场建设中由政府补助的20万元量化到他们身上。如此一来,绝大多数散户以股份形式拥有了分红的权力,解决了增收和吃肉的难题。
对这种农民股份化、养猪社区化的新型生产关系格局,基层干部形象地概括为“农民养猪不喂猪,农民有猪不见猪”,并称这是新农村的写照。
村级政权归位,新生经济组织协调各种利益主体
在这场催生新的生产力主体、衍生新的生产关系格局的生猪产业化大变革中,最基层的村级政权开始退出经济活动,其利益保障以股份形式体现,同时回归政权本位,只履行提供和保障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的职能。而企业、村集体、农民三方的利益关系,则由各村成立的生猪专业合作组织协调。
据成都市农委介绍,企业、生猪专业合作组织都可以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但村委会不能作为实施主体,只能以股东身份参与。市场(包括县级)补助资金,一律要量化到农民,量化方式主要有四种:
一是村委会与业主共同成立生猪专业合作社,村委会作为股东将财政补助资金直接量化到每个村民,并将每年的红利再量化到每个村民。如蒲江县的模式。
二是村民成立生猪专业合作组织,合作组织携政府补助资金入股养猪场,再将每年的红利量化到村民。
三是召开村民大会,村民推举村委会成员作股东代表,携补助资金入股养猪场,按股分利后再将红利量化到村民。如龙泉驿区和新都区。
四是业主和村委会共同成立生猪专业合作组织,政府补助资金作为村委会的股本金,合作组织保底分红给村委会,村委会再量化到村民。如双流县、都江堰市等。
成都市农委副主任柯建国博士认为,成都市的实践表明,这场变革旨在探索、培育和大力扶持新的生产力,以适应现代畜牧业和市场主体。过去是农户经济,今后是农户、集体、企业等要素共同形成新的生产力,如合作社、规模化种猪场,规模化养猪场、加工企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