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兽药企业本应是高科技企业,需要大批的高科技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但随着我市兽药生产企业先后通过GMP,特别是GMP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较为严重,导致该市生产企业的低水平,致使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同时,个别企业还存在轻质检、重市场的观念,检验、检测能力达不到生产的要求,致使原料进厂检验形同虚设,生产环节未严格按GMP运行,兽药产品出厂把关不严,从而导致产品不合格。
三、提高兽药产品质量的措施
作为兽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管、净化市场、规范使用。
第一,加强兽药生产过程的监督管理,保证GMP企业规范生产行为。加大对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实行驻场监督员制度,加强对兽药产品质量关键环节的控制,对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应依法进行监督整改,同时坚决打击恶意造假的企业。
第二,规范和整顿兽药市场秩序,普及宣传兽药法律知识,提高兽药经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做好兽药经营企业GSP试点工作,把兽药经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
第三,加大兽药使用环节监管力度,督促养殖业户建立进药记录、用药记录、不良反应记录等制度,并立案归档。大力宣传科学养殖,指导养殖业户合理用药。(
胶州市畜牧局: 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