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五)建立健全畜牧兽医信息网络化管理。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畜牧兽医信息网络,加强与饲养场、畜产品加工企业、兽药企业、饲料企业及其它与畜牧业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畜禽饲养、出栏、免疫、检疫档案。完善动物标识制度,对动物疫病、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可追溯管理。加强对畜禽屠宰加工、国内销售、进出口贸易的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市场预警机制,及时提供畜禽产品产销信息。加强对国内外动物疫情的搜集整理,搞好我市疫情的分析监测,为我市做好动物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信息指导。
六、加强对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法制办、发展改革、人事(编制)、劳动保障、财政、畜牧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泰安市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附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有关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畜牧兽医工作机构的调整改革,根据《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07〕97号)要求,要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编制(人事)、财政、发展改革、劳动保障等部门认真组织落实改革方案,并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确保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为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附件:泰安市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OO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泰安市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彭 华 (副市长)
副组长:丁卫国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卫平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巩华仁 (市编办副主任)
成 员:毕思忠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史志军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