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畜牧兽医局局长李湘作为此次滇池流域“禁限养”的相关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此次滇池流域“禁限养”举措的初衷是加快滇池流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彻底根治农业面源污染,切实加强滇池流域生态建设,改善滇池水体质量,促进滇池流域农民增收,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统筹协调发展的规划要求。
“政府方面经过了深思熟虑,政策的出台也经过了长期的各方论证。”李湘介绍,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滇池流域范围内限制畜禽养殖的公告》,自2008年6月30日起,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畜禽养殖活动的区域包括:广福路(六甲立交桥至西福路段)、西福路(西福路至西华园段)、石安公路(西华园至高峣段)、环湖东路现状与规划路、规划的环
湖南路、高海公路辅道以内的区域;盘龙江、大观河、新河(新运粮河)、老运粮河、金汁河、宝象河(含新、老宝象河)、五甲宝象河、虾坝河、海河、采莲河、大清河(含明通河、枧槽河)、小清河、六甲宝象河、马料河、王家堆渠、西坝河、船房河、乌龙河、金家河、洛龙河、捞鱼河(含上游梁王河)、南冲河、大河(淤泥河)、柴河、中河、白鱼河、茨巷河、古城河、东大河、冷水河和牧羊河等31条河道的河堤两侧沿地表向外延伸200米的范围内。2009年6月30日前,必须搬迁或者关闭的包括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县、晋宁县、嵩明县滇池流域范围内(2920平方公里)除核心区域外,凡存栏畜20头以上、禽200羽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户)、养殖小区。
李湘说,在养殖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必将会在生产和生活上都对养殖户带来不便,政府相关部门正在考虑群众的困难,并将在这些问题上给予最大程度的解决。滇池流域范围内养殖产业的撤离,从长远来说是为了昆明畜牧产业的更好发展,做结构调整势在必行,执行过程当中将坚决坚持养殖业结构调整与推进城乡一体化、提高核心区内农民生活水平相结合的原则。 王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