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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下月起将开展家禽家畜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接种

  中新海南网8月21日电 据海南经济报报道,省农业厅日前下发《关于印发2008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的通知》要求,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实现全年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防控目标,巩固无疫区建设成果,确保无疫区建设评估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方案明确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和狂犬病的免疫原则及免疫程序。9月1日至10月上旬,对所有的家禽和家畜开展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接种免疫接种,对犬只狂犬病进行补免。并在规定的免疫时间后抽检血清进行免疫抗体监测。按照免疫原则,狂犬病免疫在农村及郊区使用狂犬病弱毒苗,在城市及人口密集区使用狂犬病灭活疫苗。各市县必须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犬只实施狂犬病疫苗强制免疫的通告》要求,全面完成犬只狂犬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对三个月龄以上的犬用狂犬病弱毒疫苗免疫,12月龄时加强免疫狂犬病灭活疫苗。所有的宠物犬和城镇集市以上饲养的犬,必须使用狂犬病灭活苗免疫。已完成集中强制免疫任务的市县,对新增补栏的犬只进行补免,对免疫抗体进行监测。(记者 陈文剑 通讯员 陈显明)

[发布时间:2008-8-22 9:45:47 来源:中新海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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